標題: 网络举报:反腐进入信息化时代
m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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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20 16:00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网络举报:反腐进入信息化时代
网络举报:反腐进入信息化时代        2007-08-27 13:28:08 来源: 时报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1 条 点击查看
      
  网上举报是一种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举报方式,即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网络传递的方式向国家机关网上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值得提倡。
  一封寄出去但没有贴邮票的举报信,一篇网络上实名举报的帖子。76岁的程仁吉把二者关联起来,得出他被起诉并且败诉的原因。
  网络上一篇题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察局机械设备中心贪污巨款700余万内幕》的文章,让程仁吉成为被告。原告就是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察局机械设备中心党委书记王福才,王福才认为这篇文章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向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3月16日,法院判决程仁吉依法向原告王福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人民币。
  程仁吉对判决不服,“那文章是我写的,但不是我弄到网上的。”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我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儿,哪会弄那玩意儿啊。”
  程仁吉是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察局机械设备中心的退休职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寄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信内容就是后来被发到网上的那篇文章。文章中详细披露了王福才利用职权贪污700余万元,而有关执法部门不予查处的情况。
  “不是说向中央举报是免费的,不用贴邮票吗?这个材料是我寄给中央的,就没贴邮票。很有可能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了。”程仁吉带着疑问告诉记者,至于这篇文章究竟是谁发到网上的,他至今都没查清楚,就这样“稀里糊涂”被法院判了。但老人并没有上诉,“我没有上诉的钱,但我还要继续举报。”
  然而,对于今后如何举报,程仁吉却显得有些迷茫。对于中纪委、最高检等国家机关的举报网站,程仁吉表示没有听说过。他更想象不到如果当初通过官方举报网,事情的结局将是怎样。
  神秘的举报
  举报是司法机关查处案件的重要途径之一。据最高检统计,历年来在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举报线索立案的一般占查处案件数量50%以上。
  “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处长何延安告诉记者,江苏某检察院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网络举报的一个特点是互动性强。”何延安表示,这8个案件中的6个在网上与举报人互动,补充材料。有一个案子与举报人互动达20多次。
  早在2005年,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原副处长郑大水落马,就源于一则神秘的举报。
  那年1月初,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网上举报系统收到关于郑大水在政府采购管理中收受贿赂的举报。此后,该院举报中心人员运用网上举报系统的互动性,多次与举报人在网上联系,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后一举侦破此案。
  很快,1月8日,郑大水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3月25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大水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那个举报有功的神秘举报人获得了8000元的举报奖励。按照该举报人的意愿,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将这笔高额奖金代为捐赠给慈善机构。
  据何延安介绍,这个举报人是举报。“网络举报与信件举报相比具有优势。信件举报,如果,也不写地址,就没法找这些人。而网络举报的人,他不想出面,我可以和他在网上交流,补充一些材料。”
  “但我们更提倡实名举报,回复率更高,更有利于案件的查处。”
  在网上沟通信息,而又不泄露身份,关键就在于举报。当举报人登录举报网第一次举报时,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个。这个是举报人今后登录系统进行查询的唯一凭证,举报人与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沟通,都是在这个系统内完成。“这类似于平时发邮件,但比邮件的安全系数高。”何延安告诉记者,“举报系统是与外网进行物理隔离的。工作人员把举报信息导进来,信息进入一个‘库’之后,系统很快就与外网隔断,这就是物理隔离,任何黑客都攻击不了。”
  “这个举报系统是经过国家保密局认定的,它的保密性比较强。”
  举报工作的开展,在受理、分流、移送、转办、初查、宣传、奖励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信息泄露的可能。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存在泄密漏洞,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保密性对保护举报人来说是最重要的。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就像水管一样,不能有一处漏水。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举报人就没有保障了。”何延安表示,从内部来讲,举报网站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工作,防止了线索的泄密,维护了举报人的权利,防止了打击报复的产生。
  庞大的系统
  举报者登录举报网站,除了能与工作人员网上交流,还能看到他们的举报信息受理情况。举报者可以看到他的举报材料是分流了,还是移送到其他机关,或者是转到相应的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按照最高检有关规定,收到举报信息,一个星期内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3至6个月告知案件处理情况。
  最高检的举报网站每年都会受理上万件举报信息。“进来的信息我们都会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复。需要补充的,我们要求举报人补充举报材料。”何延安说,有些举报材料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转到有关部门办理。
  “这个举报网站为公民和举报中心建立了一个不限时间、不限空间的举报平台。不仅方便了群众举报,而且方便我们管理。”何延安表示,通过一级专线网,网站已经可以和各个省的举报中心沟通。
  “进入数据库的举报线索,随时可以查询,随时可以调出来。原来受理的案件、转走的案件,都进入了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何延安告诉记者,现在正在完善这个系统。今后要做的工作是,把网络触角伸到各个区县,延伸到最基层。通过二级专线网,可以与基层检察院沟通。线索进来以后,属于哪级管的,就分流给哪级负责。谁去办理,谁去管辖,很快就分流了。
  “这样,上级检察机关就可以统一管理这些线索,也有利于督办,进行内部监督。这对上级机关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是有利的,对内部管理制约也是有利的。”
  把举报网络延伸到最基层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也是个庞大的工程。何延安认为它类似于“村村通”工程,总有一天会实现。
  目前,还有很多人像老汉程仁吉一样,对举报网一无所知。也有些人对举报网站持怀疑态度。
  “有些群众就觉得非得面对面地反映问题才踏实,还有些群众还是觉得写信、贴张邮票踏实。他们认为网络是虚无缥缈的,通过网络解决不了问题,干吗要用你的网络。这种心理是没有必要的,实际上网络互动应该是零距离的。”何延安告诉记者,这就是咱们宣传的问题,还有普及网络知识的问题。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脑的广泛应用,这种快捷的举报方式,为群众拓宽了举报渠道,也会减少上访、越级上访的数量,给群众降低举报成本。
  博客上的举报
  政府不仅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的网站,为群众提供举报平台,有的还在博客上开通举报渠道。
  一个名为“司马克里舆论监督网”的博客就是一个很普通例子。开设者司马克里,把博客定位为监督、举报、反腐败、维权。
  在该博客上,7月20日发表了一篇文章,这是一个举报人的举报材料,文章最后还附了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司马克里曾就这件事展开过调查,然而由于阻力过大,他最终放弃。“把它放到网上,是希望引起媒体的关注,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司马告诉记者,“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也征求过他本人的同意,这样也是为了方便媒体联系到他。”
  对于公开姓名和联系方式是否会给举报人带来打击报复,司马表示,目前还没遭到打击报复,“我会和他保持联系,一旦他受到打击报复,我还可以在网上公布这件事。”
  记者按照举报人留下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电话中举报人说:“如果害怕打击报复,就不会把电话公开。我们也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得到解决。北京我们也去了好几趟,留下资料,回来后也没收到任何消息。所以我们就到网上举报了。”
  谈起开办这个舆论监督网的初衷,司马表示:“并不是所有的东西,媒体都可以报道的。我们把这些东西放在网络上,也能弥补媒体在这方面的不足。”
  然而,在司马克里的博客上,原创的文章并不多,大部分是转载媒体的报道。“有些好报道、好文章,我是想通过网络的转载,扩大它们的影响力,让他们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司马解释道,“我也会收到网友发来的举报邮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不能去调查核实问题。”
  司马告诉记者,目前国内有不少人像他一样开通个人举报、维权博客或网站,有时他还会参加这个“圈子”的网友聚会。“大部分运行起来难度比较大,没有国家的支持,又要受经济条件的限制。”
  对这些民间的举报博客或网站,何延安处长表示,反映问题还是应该去找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因为你最终要解决问题,国家机关才能给你解决。而其他网站没有解决问题的权力,他只有制造舆论的权利。这样,一方面可能暴露举报人的身份,受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也得不到应有的处理。“所以还是向国家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问题。”
  如何保护举报人
  对于官方举报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这对检察机关纪检机关来说,方便获得举报信息,处理起来也更加容易。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是值得提倡的。
  “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也有缺陷。在网上举报,举报人更容易捏造事实,侮辱陷害其他人,增加了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辨别信息的难度。”
  “对举报人来说,网络举报主要承载的是信息传递的功能,方便简明,它能够有效防范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但并不能完全制止这种情况发生。”莫纪宏认为,只要被举报人想找到举报人,尤其是拥有较大权力的人,他就能动用他的力量找到举报人。“要保护举报人,还需要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强化举报人的权利。”
  目前我国还没有《举报人保护法》,莫纪宏认为,若将来出台《举报人保护法》,应该有详细的制度。“首先要强化举报权利,举报权利是宪法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和它对抗的。”
  “同时,在举报信息的处理上,应采取有效措施。目前举报信息在处理上存在的问题是,举报信息容易反馈到被举报人手里,另一个是举报不易被采纳。而实名举报很容易危及到人身安全,现在我国实名举报的环境很差,这与我国的文化背景有关。”
  国外有些国家不走举报这个过程就能解决问题。莫纪宏告诉记者,在国外,居民可以进行居民诉讼,直接把对方告上法庭。比如,居民发现市政府花钱盖大楼,存在账目不明确等问题,他可以直接起诉市政府,而不会受到打击报复,他会受到制度化的保护。“这是值得借鉴的,我国的举报制度也可以朝居民诉讼的方向发展。”
  而对于目前民间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举报网站,莫纪宏认为,这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形式,是公民行使个人举报权,它更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但是它也容易产生不实信息,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法律赋予个人举报权,但法律没有赋予个人办举报网的权利,如果网站上出现举报不实、名誉侵权等问题,网站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记者李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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