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网络反腐关键词:新型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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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20 15:44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网络反腐关键词:新型举报

  网络反腐关键词:新型举报

  近年来,网络反腐经历了由草根发起到政府参与,从个人行为到集体行动的转变,最后变成经常性的做法。这种变化使网络反腐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种重要方式

  

  ▲“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事件。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峰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发自北京

  “两会”召开在即,网络反腐被中央高层提至显著位置。
  今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此举凸显高层日益看重网络在民意采集和政情下达中的作用,而在过去几年中,网络反腐正成为网络问政中最被民间关注、成效最为显著的一点。
  此前,再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一个新词条:“网络反腐”。
  因一篇“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帖子而最终落马的原湖南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被判刑10年;被一包“天价烟”曝出的周久耕案也落下帷幕;网民持续6个月的监督,不但引发了浙江省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组书记、副指挥吴权书等一批官员落马,而且引发了舆论对“裸官”现象的热议。
  事实上,“网络反腐”的力量早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1月25日,全国已有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开通了举报网站。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全国举报电话统一为12309,同时将举报网站作了更新。更新首日,该网站一度陷入瘫痪。网站工作人员称,因点击率过高,网站一时难以承受。

  网络反腐搅动地方官场

  网络对官员来说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既尴尬又回避不了的阶段。从一个纯粹的信息渠道到与官员的执政能力、水平和理念结合起来,这一切来得太迅猛。
  “特别是对年龄稍微偏大一点的领导,有些甚至不知所措,谈网变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官员说。
  这种环境将整个官员群体包括廉洁度、诚信度等在内的政治道德以及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置于社会的‘放大镜’之下。
  “在没有互联网之前,我们决策的模式是‘可行性论证’,互联网教会了我们,不仅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也要进行‘不可行性论证’。”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肯定,互联网不同声音的存在,对政府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是大有帮助的。
  然而,政府要直面庞大的网络群体的“不可行性论证”显然需要勇气和智慧。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季泓直言,在网络和舆论监督这一块确实有压力。一方面,她感受到了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工作的帮助,但另一方面,她认为,政府的决策不能受网民的干扰。
  “发个帖子你也不知道他是谁。要把网络像其他的东西一样来管理是做不到的,实现有序的管理基本上很难。”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陈刚说。
  这种监管上的困难体现在了对待“网络非理性”上的无力。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周志强对“网络广场政治”这样分析:一方面,网络话语以发现、揭秘、质疑和公论的方式,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从而使案件处理减少了腐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网络话语依旧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也无法在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
  但在中央层面,现实中承担反腐重任的中纪委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探索网络监督新模式的工作一直在积极推进。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表示:纪检部门对网络线索非常重视,很多部门每天都有人在看,不单是举报,还有很多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力量收集编辑每日《涉检网络舆情》和每旬《政法网络舆情》。

  网络反腐规制由堵到疏

  网络反腐的强大威慑力正在引发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焦灼。
  一位地方官员这样陈述基层政府的无奈:在社会转型期,很多潜在的社会矛盾累积在基层,很容易激发,任何一个事件都可能在网络上炒作。但最后事情应该怎么来解决?如果只是领导看到问题在哪个网站上被炒作起来了,就签字处理这么简单,那么这个问题值得推敲研究。
  地方政府的焦灼与不安最终转化为对互联网舆论施加限制。
  “说到底是利益问题。”一名基层官员坦陈,当网络上的民意与既得利益者产生严重抵触时,管制则不可避免。
  2002年左右,互联网引入了关键字过滤系统。这个技术后来被地方广为使用。“影射”“谣言”等禁止性规定也屡在地方性立法中出现。比如,给个别领导的名字取谐音外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谁,条例就明文予以禁止。
  2009年1月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被解读为“人肉搜索禁令”,引发如何划清腐败行为与个人隐私的争论,譬如包养情妇的行为是隐私还是腐败行为。
  2009年5月,《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要求论坛实名制被质疑以实名化扼杀网络反腐。
  对网络反腐制度规制的伦理原则该如何设定,反腐正义的道德边界如何界定,成为网络反腐规制的核心伦理问题。
  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杨平在当地掀起一阵网络反腐风暴之后,很快被调离了湖南省株洲市纪委书记的岗位,更为网络反腐者设置了人身安全和个人前途的实际顾虑。
  “虽然大家都知道,‘堵’不是根本,‘疏’才是根本。但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的做法是一有问题就屏蔽。”一位地方官员坦承,这像是地方政府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是否正当显然不在考虑之内。
  然而庆幸的是,网络反腐在决策层一直被理性“呵护”。
  200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网同网友进行短暂的在线交流。他要求,“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此后,各地官员纷纷触网。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接近一半的省委书记或者省长都有过与网友交流的经历,各地各级官员通过网络与公众沟通逐渐成为常态。
  更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政府开始掌握网络的主动权,从被动回应转向了公开互动。继2009年9月贵阳市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上岗后,广东、云南、江苏也纷纷出台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收集民情民意。其他各地的相关制度也已经在酝酿之中。
  至此,网络反腐经历了由草根发起到政府参与,从个人行为到集体行动的转变,最后变成经常性做法。这种变化使网络反腐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种重要方式。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反腐败制度的推行一直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比起查处案件,制度建设的推进更能反映领导人的智慧和决心。

  网络反腐需要合理性

  到底是哪些人在网络反腐?这是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中共中央党校林喆教授认为,热衷网络反腐的主要分为4类人:
  第一类人以学者为主。这些人关注廉政建设,痛恨贪官,另外也想对我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献计献策。现在有很多学者在自己的博客中专门设立了反腐败的平台,民众通过这些平台,可以了解中央的精神,反腐败的动态,以及学者的观点。
  第二类人是受到了贪官的迫害,或者平时自己身临其中,受到腐败损害的一些民众。“他们举报无门,或者是投诉无门,因为现在网络登记制度并不严格,他们就自己建立反腐败网站,揭露他们所认为的那些贪官。”林喆说。
  第三类人是一些网民。这些网民往往是浏览某一个网站,发现了一个社会新闻,然后出于正义感或者义愤,纷纷投入进来,揭露某一官员的行为。
  第四种就是愤青。“他们仇视现有的制度,在整个网络反腐当中往往会对积极、健康的网络反腐带来一种威胁,就是坏了一锅汤,他这样一搞,反而使得这样一种形式无法再继续下去。”林喆担忧。
  因此,林喆强调网络反腐要注意合理性。“网络反腐本身动机是良善的,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愿望也是好的,但是我们要注意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不要本来是一个有利的事情,变成一个对他人的人身攻击、诽谤、侮辱,对他人人权的侵犯行为。”林喆说。
  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有效链接,已然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新问题、新挑战。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白建军教授认为:“这需要进行一种制度上的设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则进一步指出:“制度设计的关键是一方面能够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出口,另一方面则是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
  “要增强社会的民主氛围,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行政务公开,为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创造良好的条件。政府要为民间组织反腐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其反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杜治洲认为。
  北京律师杜立元建议:“一是支持和保护举报人。尽快出台举报法或举报人权益保护法,完善举报人保护启动程序规定、污点证人制度以及具体保护措施规定。除了对反腐举报依法查处外,官方反腐机构应理直气壮地支持举报人的行为,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二是建立举报补偿制度。当公众为反腐作出了贡献并支付了成本后,政府应及时给予认定和补偿。”
  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其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惩处腐败,或将成为此次“两会”的关注热点之一。

  王培荣:网络举报有现实杀伤力

  7年坚持反腐,在实名举报屡屡受阻之后,大学副教授王培荣选择网络作为向地方丑恶现象宣战的新阵地。为此,他赢得了一次次艰难的战役,却在虚拟世界之外的现实中,遭遇误解与嫉妒,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和职业前途。

  扳倒“多情”区委书记

  王培荣是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校区)理学院的副教授,2000年获得中国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他另外的身份,是“著名网络反腐举报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
  所有的故事都应该从7年前说起。
  2003年,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这个知识分子集中的小区,被曝出有严重质量问题。2004年,风华园的2000多名知识分子签名授权(后2005年业主大会也给予授权)王培荣以小区全体业主名义举报徐州风华园工程劣质及腐败问题。
  此前,王培荣就打过12次民告官官司。
  由于从正常的举报通道走不通,王培荣走上了网络维权的道路,数年间他在网络上发布了上千封实名举报信,从风华园小区开始,到对地方官员的腐败,他以极大的勇气在网络上公开信息。
  王培荣举报的一大特点是,全部都是实名举报。他解释:“我都是先正常举报,把举报信寄给各级受理机关,如果没有得到答复,我就全部都公布到网上,进行网上举报。”
  2009年10月30日,《光明日报》署名文章指出:实际上,原徐州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因为网络举报而进入纪委视线最终“落马”,已经成为一个网络时代反腐的经典案例。公民正当合法的网络监督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因为大禹治水,靠的是疏导,而不是堵塞。
  举报董锋的正是王培荣,王培荣受董妻之托,将董锋荒淫贪腐的内情在网络上公布。2008年7月6日,从下午5点直到第二天早晨,王培荣在他所能找到的每个论坛上发帖举报了董锋,贴出了董锋与多个情人及私生子的照片,并给1000多个记者发了电子邮件。舆情汹汹,徐州市查处了这个区委书记。
  据检察机关指控,董锋个人或与其情妇44次共受贿282万多元,其中董锋个人单独受贿39万元,董锋和其中一个情妇陈文共同受贿242万多元。
  王培荣将自己数年举报的主要对象作了个小结:
  2004年,举报涉及原徐州市某领导的风华园假冒劣质防盗门案,历经4年6次民告官,2004年徐州市政府退款150万元,当事人被判刑1年半,罚款20万元。
  2008年7月,网络举报区委书记董锋,同时正常渠道举报徐州市某重要领导。
  2009年4月,举报徐州天能集团原主要领导重大涉腐案。
  2009年4月,举报徐州天能集团矿山医院骗医保案。

  “沽名钓誉”的“神经病”

  王培荣的行为,得到了周围很多人的支持。
  在徐州,许多老百姓听到王培荣的名字都竖起大拇指称赞:王老师是条汉子。王培荣的努力被公众认可,也被主流舆论所接受。几年来,多家媒体报道了王培荣的事迹,在百度里搜索“王培荣反腐”,可以搜到24300篇相关文章。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王培荣,在徐州,当地一些知识分子对王培荣的看法是“偏执”、“有些神经病”、“沽名钓誉”,好听一点的是“他们腐败跟你有什么关系,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徐州市的地方官员们对王培荣的感情也是复杂的。
  徐州市委一官员以“举报狂人”称呼王培荣。王培荣因为小区维权认识了许多徐州市的领导,每次举报都要给这些领导发短信,告知举报内容和违反的法规。
  “有些领导收到这些指名道姓的短信很烦,但是又无可奈何。”该官员称,“王培荣还在博客上指名道姓称徐州一领导是保护伞,客观上给徐州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是领导没有和王培荣计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徐州市官员表示:其实对王培荣是很关照的,如果真的想怎么着他,他能像今天这样天天安稳地坐在办公桌前发帖子吗?不要拿宽容当默认。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峰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整理

  ■部分网络先揭开的案件:

  1、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

  ◎网络曝光:
  2008年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12月14日,一则《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的帖子出现在各大论坛。据南京卷烟厂工作人员介绍,“九五至尊”是“南京”系列烟中最高档的,价格为一条1500元至1800元。
  接着,又有网帖质疑:周久耕所佩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种手表每块售价是10万元。又有网友发帖说,周久耕的名表还不止这一块,并上传了图片,显示周久耕还有一块“劳力士”手表。此后,网上又有人称周久耕开凯迪拉克豪华车上班。
  ◎处理结果
  2009年10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在南京中院一审宣判。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107万元、港币1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豪华游

  ◎网络曝光:
  2009年6月3日,有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收到一封未署名的邮件,内容是反映广州海事法院领导编造理由赴南非等四国考察,考察结束后,在向上级递交的考察报告中弄虚作假。
  在帖子中曝光的该院赴南非等国考察访问报告显示,2009年1月7日至18日,由院长带队,有副院长、庭长、副局长等一行6人组成的访问团,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国进行了为期11天的访问,并途经海湾国家阿联酋。
  但发帖人声称,这篇考察报告的内容是东拼西凑出来的,并且对文中涉嫌拼凑的抄袭内容划线作了标注,同时提供了来源网址,这些来源包括已见报的新闻稿件和某些出国留学机构对上述国家的概况介绍等。
  据估算,报告中有一半的内容属于这种情况。
  对于考察行程,在报告中上所见到的实质性安排是:“在约翰内斯堡,我们拜访了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接待我们后,热情邀请我们旁听其主持的庭审。”在埃及,“我们在开罗近郊看到的河流堆满了垃圾”。在伊斯坦布尔,“我们专门参观了当地的一家法院,旁听了庭审”。
  网友还在邮件中提到,这个考察团6人11天共花费人民币48万余元,人均花费8.2万元。在广州各大旅行社,相同线路的豪华游报价一般在2万元左右。
  ◎处理结果:
  2009年10月15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免去罗国华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内蒙古贫困县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

  ◎网络曝光
  2009年11月24日,一个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并火速流传。网友发帖直指,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是自治区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2006年,该县财政收入才过亿元。
  但该县检察院的女检察长刘丽洁为自己购买了一台价值约40余万元的别克林荫大道,车牌号为蒙OE0729,而后来由于在路上出了事故,她便将自己的公务车改为价值近百万元的大众途锐,且仍然挂牌蒙OE0729。帖子中包括网友拍摄的豪车图片。
  几天之后,阿荣旗检察院“豪楼”风波又起。有网帖称,刘丽洁以建办案和技术业务用房为由,在距原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大楼约500米处修建6层新办公楼。项目招标书显示,该楼面积为6379.29平米,加上旧办公楼面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面积总共约10000平方米。
  该帖子最后还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算了一笔账,该院现有职工、司机共约45人,以此计算,人均办公面积将超过220平米。
  ◎处理结果:
  2009年12月20日,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对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请辞。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峰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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