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纪委受理新华社记者网络举报
moyan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Medal No.1   Medal No.2   Medal No.3   Medal No.4   Medal No.5   Medal No.6   Medal No.7   Medal No.8   Medal No.9   Medal No.10  
UID 1
精華 1
積分 100010
帖子 1066
威望 100010
金錢 10000000
閱讀權限 200
註冊 2013-7-10
用戶註冊天數 3964
用戶失蹤天數 2655

27.21.147.18
分享 
發表於 2013-7-20 15:50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中纪委受理新华社记者网络举报
中纪委受理新华社记者网络举报的标本意义          2013年7月19日 9:30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冰洁                      原标题:中纪委受理新华社记者网络举报的标本意义  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渎职一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网财经致电中纪委举报电话12388获知,中纪委已经收到该举报,现已在程序处理中。(7月18日人民网)  新华社记者王文志实名网络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渎职一事,犹豫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撇开华润的若干回应不说,单是网络举报被中纪委受理,具有非同一般的标本意义。  不知是何故,人们多把网络署实名举报视为“呈个人英雄”的不理智之举,甚至是“疯狂”的行为,私底下会被人贴上“太出格”“不成熟”的标签,而一些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虽然为署实名网络举报的勇气可嘉,但也往往替署实名举报的人捏一把汗。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一者,网络举报是新事物,包括匿名或其他举报方式,目前都还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遑论网络这个在有的官员眼里不太受欢迎的东西;二者,有的官员认为,各方面为公民举报腐败建立了他们认为的“正常渠道”,比如,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而网络公开渠道还没有被列为“正常渠道”范围,所以,官方希望举报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不希望举报人在网络公开这种“不正常”的渠道举报;三者,在网络上署实名举报是一把双刃剑,它是公开的,容易受到舆论的关注,相关部门不敢不认真调查,但是,网络署实名举报,把自己的身份也暴露了,弄不好成为潜规则打击报复的对象,有时候,被举报人可能动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于是就有各种“因言获罪”的诽谤案,后果很严重。  所以,网络署实名举报的风险之大,非同小可。  这次新华社记者通过网络方式署实名举报,开了先河。因为,在公众眼里,新华社记者是权威媒体,反映问题通常鲜有“呈个人英雄”的现象。所以,当新华社记者的这封举报信以“长微博”的形式出在网络上时,这种一反常态的现象,令不少人大惑不解,甚至大吃一惊,不少人替这名记者的前途乃至人身安全捏一把汗。  令人欣慰的是,媒体致电中纪委,中纪委毫不遮掩的说收到了举报信,正在按程序办理,速度之快、效率之高,令人欣慰。无疑,中纪委的回应给了举报人一颗定心丸,也给公众一种鼓舞和信心,更给地方一种示范,对于网络举报,也要第一时间受理,并严格按程序办理,而不能找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受理、不调查。  这事实上告诉各级监督部门,网络公开举报也是一种正常渠道,不可偏废。同时,对地方某些官员而言,也是一次告诫,千万不能打击网络署实名举报的公民。
頂部
 

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