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湖北宜昌副中心城市两所学校出让使用权
m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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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9 10:38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 
湖北宜昌副中心城市两所学校出让使用权
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位于长江北岸、三峡东口。全市共辖五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三个县级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五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亭区),总人口415万,其中城区人口133万。 其中夷陵区是宜昌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辖行政区。夷陵历史悠久,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
2010年湖北各地市GDP以及 2010年湖北各城市人均GDP排名除省会城市武汉位居第二。目前宜昌夷陵区商品房价格4000-6000元/平米之间。伍家岗区沿江大道楼盘均价已突破9000元/平米。
项目一:宜昌市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            
该地块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主干道夷兴大道东侧,三峡专用公路与夷兴大道相交叉处东北角,与夷陵区旅游局紧密相连。出让总面积为169728.92平方米(合254.5亩),用地性质为商服、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起拍价33100万(130万/亩);竞买保证金:1.7亿元。
地块西南面临黄柏河,北临宜昌市长江大市场(家装、建材、灯饰),红线范围内东侧为校区内自然山体。俯瞰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茶城、黄柏河港口。周边自然风光秀丽,非常适合开发高品位且高档次住宅区域的黄金宝地。
项目二:宜昌市水利电力学校地块
该地块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三峡路东侧,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又称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水电校区。出让地块总面积为51287.046平方米(合76.9亩),用地性质为商服、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6,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起拍价21560万(280万/亩);竞买保证金:1.1亿
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人气聚集。与该地块仅一墙之隔的成熟住宅小区平湖天下、茗都国际均价已达4000元/平方米(已基本售完)。与之配套的平湖育才幼儿园、超市便利店、社区卫生院等均位于该地块周边。沪渝高速(武汉方向)匝道入口紧邻学校大门口右侧,与之地块相邻的还有三峡公交茶城客运站,交通尤为便利,居住环境优越。同时长江支流-黄柏河位于地块南侧,使之依山傍水,风景宜人。
两所新校址已在建,全校教师生整体搬迁由政府统一安排,预计期限为15个月。同时,宜昌市水利电力学校地块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仅一公里之隔。土地款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土地款,成交后6个月付到总价款70,12个月付清全款,交地时间为15个月。
联系电话:13476293219 黄经理
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定9月份拍卖)
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位于长江北岸、三峡东口。全市共辖五县(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三个县级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五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总人口415万,其中城区人口133万。 其中夷陵区是宜昌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辖行政区。夷陵历史悠久,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
2010年湖北各地市GDP以及 2010年湖北各城市人均GDP排名除省会城市武汉位居第二。目前宜昌夷陵区商品房价格4000-6000元/平米之间。伍家岗区沿江大道楼盘均价已突破9000元/平米。
项目一:宜昌市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
该地块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主干道夷兴大道东侧,三峡专用公路与夷兴大道相交叉处东北角。与夷陵区旅游局紧密相连。出让总面积为169176.094平方米(约253.6亩)。目前地块现状为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周边人气密集,商家云集。
规划指标: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6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个车位配置。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周边环境:地块西南面临黄柏河,北临宜昌市长江大市场(家装、建材、灯饰),红线范围内东侧为校区内自然山体。俯瞰宜昌三峡国际旅游茶城、黄柏河港口。周边自然风光秀丽,非常适合开发高品位且高档次住宅区域的黄金宝地。
其中三峡专用高速公路半环绕之势横穿校区,新校址已在建,全校教师生整体搬迁由政府统一安排,预计期限为一年半。
项目二:宜昌市水利电力学校地块
该地块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三峡路东侧,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又称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水电校区。出让地块总面积为57575.84平方米(约86.3亩)。土地现状为宜昌市水利电力学校。
规划指标: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6,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0%,居住停车率不小于60%,配套公建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5∼1.0个车位配置。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周边环境: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人气聚集。与该地块仅一墙之隔的成熟住宅小区平湖天下、茗都国际均价已达4000元/平方米(已基本售完)。与之配套的平湖育才幼儿园、超市便利店、社区卫生院等均位于该地块周边。沪渝高速(武汉方向)匝道入口紧邻学校大门口右侧,与之地块相邻的还有三峡公交茶城客运站,交通尤为便利,居住环境优越。同时长江支流-黄柏河位于地块南侧,使之依山傍水,风景宜人。
新校址已在建,全校教师生整体搬迁由政府统一安排,预计期限为一年半。同时,宜昌市水利电力学校地块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块仅一公里之隔。
(以上两项目参考价:130万/亩)
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 欢15377638976
邮 箱:674226631@qq.com 座机:027-87318582-124
邮 编:430071 传真:027-87316693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省农行大厦B座17楼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宿舍征收与补偿方案
12-06-12
  为确保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教工宿舍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适用政策及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设部建住房[2011]77号);
  (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宜府规[2011]2号);
  (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实施规划强制措施有效纠正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宜府办发[2009]36号)。
  二、搬迁期限
  2012年12月31日前
  三、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位于夷陵区夷兴大道8号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征收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由于本地块开发时间不明确,所以本次征收采取货币补偿的补偿安置办法。
  1、对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面积、用途等状况,以产权证的记载为准。
  2、由于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在房改时未计算公摊面积,所以被征收房屋面积按产权证登记面积加上测绘部门实测的公摊面积进行计算补偿。
  3、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属于违法违章的建构筑物按重置成本价格给予补偿,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4、被征收房屋装修、装潢部分,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5、临时过渡补助费(过渡费):在征收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搬家的,可享受6个月的过渡费。过渡费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12元/月。
  6、房屋搬迁补助费(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和搬迁误工费)按房屋产权面积15元/平方米进行补偿(计算2次)。
  7、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偿。
  8、宽带网、固定电话初装费38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500元、电表480元、水表870元、天然气2200元、空调迁移费:200元/台(不含窗机)、太阳能迁移费:500元/台。
   9、经营门面的住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给予2万元/户的补偿。
  10、对积极迁出的住户,在2012年9月10日前签订拆迁协议并在一个半月内搬家的,按3000元/户给予奖励;在2012年10月10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一个半月内搬家的,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逾期不给予奖励。
  五、本方案仅适用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宿舍征收项目。
                                                                                                                    宜昌市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三峡中专(水电校区)教工宿舍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13-02-06
  为确保三峡中专(水电校区)教工宿舍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适用政策及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设部建住房[2011]77号);
  (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宜府规[2011]2号);
  (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实施规划强制措施有效纠正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宜府办发[2009]36号)。
  二、搬迁期限
  2013年8月31日前
  三、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三峡路19号三峡中专(水电校区)教工宿舍(征收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四、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房屋产权调换:
  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拟提供“平湖天下”三期、“星湖湾”12号楼作为调换房供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差价由被征收人与区征收办按照评估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结清(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货币补偿的方法计算)。
  (二)货币补偿:
  1、对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面积、用途等状况,依合法原则以产权证的记载为准。
  2、未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的建构筑物,经过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3、被征收房屋装修、装潢部分,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4、考虑到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的价差、公摊系数差及装修新型材料更新换代的补差,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给予900元/平方米的补差。
  5、临时过渡补助费(过渡费)。在征收期限内签订合同并搬家的,可享受6个月的过渡费。过渡费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12元/月。
  6、房屋搬迁补助费(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和搬迁误工费),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15元/平方米进行补偿(计算2次)。
  7、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偿。
  8、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按宽带网380元/套、固定电话初装费380元/部、有线电视初装费500元/户、电表480元/块、水表870元/块、天燃气2200元/户、空调迁移费200元/台(不含窗机)、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500元/台给予补偿。
  9、经营门面的住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给予2万元/户的补偿。
  10、对积极迁出的住户,在2013年5月31日前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并在一个半月内搬家的,按3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在2013年6月30日前签订征收与补偿协议并在一个半月内搬家的,按产权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逾期不给予奖励。
  五、本方案仅适用于三峡中专(水电校区)教工宿舍征收项目。
  
                      宜昌市夷陵区房屋征收办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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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一生平安